被中国处决的日本战犯,日本战犯被处决全过程
近日,中央档案馆决定将45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,以一日一份的形式,逐日在国家档案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,以揭露日本侵华期间的暴行。这45名战犯,乃是在1956年,由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理、判刑。其亲笔供词,亦源自此次审判。
1949年后,中国总共关押有日本战犯1109名。其中969名关押在抚顺,为苏联移交的伪满洲国战犯;140名关押在太原,乃战后被蒋介石、阎锡山留用的日本军官,与解放军作战时被俘。关押期间,有47人死亡,审判时还剩1062名。 审判期间,中国政府安排这些战犯进行了思想改造。包括学习《马恩选集》、列宁《帝国主义论》、《毛泽东选集》,让他们到哈尔滨、南京等地参观等,以促使其悔罪。归来后,战犯们写下自供状”。笔供直接反映了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夺中国主权,策划、推行侵略政策,进行特务间谍活动,制造细菌武器,施放毒气,屠杀、抓捕、奴役和毒化中国人民,强奸妇女,掠夺物资财富,毁灭城镇乡村,驱逐和平居民,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等各项罪行。”①中央档案馆在网上公布的《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》,即取自其中。 为进一步搜集罪证,中国政府还组织了侦查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工作团”,在黑龙江、河北等12个省市调查取证。但战犯数目过大,距离战争结束亦久,取证不易,故仍面临证据主要靠自供与互相检举的材料”,证据不全, 搜集的材料不够有力”等困境②。加之中国政府当时亦有意借宽赦战犯,向日本传达善意,所以贯彻周恩来指示,对这1000多名战犯,我们不需一一审判……将罪行重大的予以起诉审判,多数战犯还是要释放的。对起诉审判的战犯,也只判有期徒刑,不判死刑。”③最后由中央圈定,只审判了45名犯下严重罪行的战犯。 被中国处决的日本战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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